关于校内招聘专职辅导员的通知

发布者:王娅霜发布时间:2020-07-04动态浏览次数:94



全院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及《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43号令)的要求,切实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高育人质量,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现面向校内招聘辅导员。

一、招聘条件

(一)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二)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三)适应辅导员岗位要求,能从事一线学生管理工作。

(四)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范围:专任教师(含人事代理)。

三、待遇:

1.奖励性绩效津贴在现行档次的基础上上浮一档(在辅导员岗位工作期间)

2.根据上级文件的相关要求,人事代理人员符合条件者可转入事业单位编制。转入编制后,必须在辅导员岗位继续工作6年。

四、报名截止时间: 7月10日。

五、招聘流程

1)填写报名表,纸质表请于2020710(周五)16:30前由报名人本人送交至学生工作处郑海燕处,电子表格发邮箱zhy@czili.edu.cn

2)学校辅导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手续。


附件:辅导员岗位校内招聘报名表.docx

 

学生工作部(处)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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