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四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王娅霜发布时间:2023-04-07动态浏览次数:386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增强师生安全法治意识,根据《应急管理部司法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第四届迎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应急【2023】25号)文件要求,应急管理部、司法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普法办决定共同举办第四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为组织做好我校参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与法同行——夯实应急法治基础,青春飞扬技能报国

二、活动组织单位

(一)活动上级组织单位:应急管理部、司法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普法办

(二)活动校内主办单位:学生工作部、人民武装部、学生工作处(合署)

三、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职业教育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急管理、职业教育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文件精神。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和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防洪法、社会保险法、职业教育法、就业促进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等应急管理类、职业教育类、劳动保护类法律。

(三)深入学习宣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防汛条例、劳动保护类行政法规。

(四)深入学习宣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等司法解释、文件。

四、竞赛活动安排

(一)活动对象

学校全体学生

(二)活动形式及时间

 竞赛分集训营、正式赛、总决赛,采用线上答题模式,通过扫描竞赛答题平台二维码进行学习答题。

1.集训营。2023年4月6日至4月28日,竞赛系统设计多种普法互动模块,各二级学院组织动员学生积极参与,及时注册并登录学习,充分了解竞赛规则,熟悉竞赛题型。

2.正式赛。2023年4月9日至4月28日为正式赛,每人每天有8次限时答题机会,每次随机派发1题,答题成绩计入参赛成绩。

3.总决赛。2023年5月中下旬,以团体形式线上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学校普法主题教育活动

各二级学院要结合竞赛活动总体安排,通过组件讲师团、开展主题讲座、普法成果展示、案例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四)奖项设置

根据正式赛和校内赛等成绩,学校层面将设置以下奖项,并对积极参与活动的学生给予奖励(包含素质拓展学分奖励):

奖项

名称

数量

组织奖

优秀组织奖

1

个人奖

普法竞赛一等奖

7

普法竞赛二等奖

14

普法竞赛三等奖

21

普法竞赛优秀奖

若干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有效部署联动。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参赛工作,明确责任到人,精心制定方案,细化工作分工,周密策划实施。请各学院结合本次竞赛活动主题和活动内容,开展相关政策和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推动法治教育进学校、进课堂,扩大应急管理知识在学生群体中的传播力、影响力和覆盖面。

(二)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发动参与。各二级学院要借助微信、微博、抖音等,通过融媒体平台广发宣传,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及时注册并登录学习,参与竞赛答题。

(三)加强引导,确保互动成效。各二级学院制定普法竞赛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并及时总结竞赛活动中的亮点和经验,学校将宣传推广并择优报送各学院的典型经验和做法。

请各学院4月14日前报送本学院普法知识竞赛主题教育互动方案,并4月30日前报送普法知识竞赛活动典型经验和做法。活动期间,请各学院积极投递活动宣传稿件(包含视频等),学校将择优推荐上报。联系人:杨晗。


 

附件:1.**学院第四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方案(模板).xlsx

2. 普法知识竞赛活动典型经验模板.docx

3.竞赛答题平台二维码.pdf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