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有关精神,为做好我省普通高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为做好我院残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文件要求,现就我院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信息统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我院全日制在校学生(包括大一新生),且持有中国残联统一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二、补助标准
按照学生实际缴纳的本学年度学费补助,即按文科4700元/年,工科5300元/年,体育类4800元/年,艺术类6800元/年,中外合作类8000元/年标准补助。
三、填报时间
请各二级学院于10月10日完成《2023-2024学年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情况统计表》(需附学生残疾证复印件)的填报工作。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对于符合国家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入学时直接免收学费,不得采取“先收后退”方式。
2.附件1为江苏省学生资助系统下达的我校残疾学生名单,如果有残疾学生不在名单中,可以新增,请在附件2中如实填写。(附件2中原有的残疾学生信息请补充完整)
3.请各学院认真开展摸底调查,及时填表残疾新生数据(附件2)。
填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联系人:杨晗,电话:86335033
附件: 1.江苏省学生资助系统导出残疾学生名单(因涉及学生隐私,将单独发给学生资助辅导员)
2.2023-2024学年江苏省普通高校在校残疾学生学费缴纳情况统计表.xlsx
学工处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