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娅霜发布时间:2021-04-28动态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

为表彰和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表现突出的校应届毕业生,充分发挥榜样人物的示范、激励和引领作用,引导我校学子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和择业观,根据《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例要求,学校决定继续在全日制学生中开展2021届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成人教育毕业生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例:

见附件《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例》。

三、评选名额分配

2021届毕业生总数的3%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

三、组织领导

(一)校学生工作部组织领导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具体评选事务。

(二)各二级学院成立院级评审工作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为组长,成员应包括辅导员代表、专业教师代表及学生代表。评审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

四、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429-510日:学生本人向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小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申请材料包括:

1.《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申请表》(附件2并在校园信息门户网站提交申请

2.获奖证书扫描件,打包成电子文档,文件名格式为:优秀毕业生+学院+姓名。

(二)511-514日:各二级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小组进行初评,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确定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院级推荐材料报送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517-5月21日:学工部学生资助奖励中心汇总复核形成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单在全校公示7天。

(四)毕业典礼现场学校向颁发荣誉证书和优秀毕业生纪念品

五、材料报送要求

各二级学院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优秀毕业生评选情况的报告:报告题目为《**学院关于2021年度优秀毕业生评选情况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选依据、评审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分配名额、评选程序、学院公示时间,评选结果及异议处理情况(如有)等;同时附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纪要。

评选结果撰写示例:经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小组初评、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院内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拟推荐上报**人参评2021年度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级优秀毕业生,具体推荐学生名单详见附件。

(二)评选报告附件:附件即为校优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一份(附件3

(三)初评推荐的学生一人一个电子文档,内含1份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获奖证书扫描件,证书按颁证单位级别大小先后排列(国家-市级-校级),院级荣誉不需要提交

(四)报送时间:二级学院请于2021514(周五)下午15: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以上材料打包发送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程杰;电子信箱:52042776@qq.com

    

附件1: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例.docx

附件2: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申请表.doc

附件3: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汇总表.xlsx

 

学生工作处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