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江苏省高校学生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政策的要求,本年度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申请和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工作正式开展,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一)资助标准
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标准,调整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凡是在2014年7月1日之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及退役复学的学生,均按照新标准进行学费补偿。
(二)资助对象
1.2021年参军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包括直招士官)和往届毕业生、在校生(不含大一新生);
2.2021年入学的退役复学学生;
3.补报符合资助条件的往年参军入伍的毕业生、在校生和退役复学学生(往年入伍未申请国家资助)。
4.2020年退役,2021年参加高考后考入我校的退役士兵。
二、报送材料内容
(一)参军入伍学生学费补偿申请所需材料
1.应征入伍学生的《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式2份;
2.登录全国征兵网下载《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双面打印,1式2份(表第2页需加盖征集地,区县人民武装部印章);
3.在学校财务系统预留的银行卡复印件一份(学生本人工商银行卡或农业银行卡)。
(二)退役复学学生学费减免申请所需材料
1.退役证书复印件,1式2份;
2.登录全国征兵网下载《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1式2份,(此表只有1页,需加盖区县人民武装部印章)。
(三)直招士官学生学费补偿申请所需材料
1.应征入伍学生的《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式2份;
2.登录全国征兵网下载《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双面打印,1式2份(表第2页需加盖征集地,区县人民武装部印章);
3.在学校财务系统预留的银行卡复印件一份(学生本人工商银行卡或农业银行卡)。
(四)退役士兵(退役一年后参加高考入学)学费减免申请所需材料
1.退役证书复印件,1式2份;
2.学生自主就业证明,1式2份;
3.《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1式2份,(此表直接由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需加盖区县人民武装部印章)。
4.在学校财务系统预留的银行卡复印件一份(学生本人工商银行卡或农业银行卡)。
三、报送时间及方式
1.报送方式:各学院负责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申报,学生自行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学校资助办公室(或通过EMS寄送至学工处);
2.截止日期:2021年10月30日下午16点;
3.报送地点:教学楼2205;
联系人:王娅霜;咨询电话:0519-86335033
附件:2021年入伍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有关操作说明.docx
学工处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