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秋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建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娅霜发布时间:2023-09-13动态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是确定我校学生困难补助和社会资助对象以及评定有关奖学金的重要依据。为做好2022-2023学年秋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建档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苏教助〔2019〕1号)和《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健全精准资助部门协同工作机制的通知》(苏教助函〔2022〕6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全日制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遵守校纪校规、学习认真、生活节俭的学生。

二、认定依据

(一)学生属于扶贫部门认定的原“十三五”时期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残疾人、孤儿、特困人员、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其他困境儿童等(以下简称特殊困难学生)。

(二)学生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

(三)学生户籍所在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所在地的物价水平和学校收费标准。

(四)学生家庭收入和资产、负债状况。

(五)学生家庭赡养老人和抚养其他就学子女等负担情况,劳动力文化和职业、收入情况,家庭成员健康状况。

(六)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合理性。

(七)学生本人健康状况等。

以下情况者不得认定为困难学生,不需要递交困难认定申请:

1)家庭拥有小车、装修豪华的住房;

2)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

3)经常出入酒店进餐,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的;

4)有其它高消费行为或奢侈消费行为的;

5)家庭经济年收入明显能供给学生缴纳学费的。

三、认定等级

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或残疾等级,设置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三个等级。

特别困难,主要指学生及其家庭没有能力提供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

困难,指学生及其家庭仅能提供其在校期间部分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其余部分需要依靠国家资助政策补充。

一般困难,指学生及其家庭能提供大部分,但尚不能完全提供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

四、申请及认定程序

2020年秋季学期起江苏省在全省推广应用申请平台,申请平台操作分为移动端、电脑端两种渠道。移动端为学生或家长提交家庭经济信息和资助项目申请时使用,入口为“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的“服务通道”菜单;电脑端为学校和主管部门进行困难生认定、资助项目审核时使用,入口为“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认定及审核流程如下:

1.学生申请。学生自愿提出认定申请,手机关注“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后,进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1。学生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实填报。

2.班级评议。班级成立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应包括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等,对提交申请的学生开展民主评议工作,评议结果交二级学院资助辅导员。

3.二级学院审核。二级学院成立以副书记为组长,班主任、辅导员代表等相关人员参加的认定工作组,负责对评议组的推荐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对于与省资助系统困难生库比对不一致的学生,或对系统生成分数有异议的学生,二级学院资助工作辅导员可在系统中对分数进行动态调整,填写调整说明,进行确认处理,操作办法见附件2。考虑到学生个人隐私,认定审核结果仅供学生本人查询不做公示。

4.学校审核。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二级学院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进行校级审核,汇总全校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5.材料归档。各二级学院正反打印《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一式一份,学生核对签字(学生也可通过微信端导出表格自行打印),以班级为单位汇总整理后归档交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有关要求与具体安排

1.本次工作面向在校的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2023级新生。

2.学生本人关注“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进入江苏省学生资助平台,进行线上申请。

3.各二级学院登录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http://jsxszz.jse.edu.cn/pros/identity/index.action)进行审核,确定审核意见,于10月20日前将学生的《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二级学院的《2022-2023学年秋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汇总表》(附件3,加盖二级学院公章)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杨晗老师。

六、其他事项

1.学生在困难认定申请审核通过之前,无特殊情况将不能享受国家和我校的各项帮困助学政策及措施。不准备申请2023学年校内外各项资助措施的学生可以不申请本次的困难认定。

2.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表现、平时消费情况,也是经济困难学生的界定依据之一。在界定经济困难学生时,应充分征求同宿舍同学、班级同学的意见,必要时可通过查询校园卡的消费情况予以确认,凡校园卡消费过高或经常在外高消费,不得界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各二级学院要建立家校定期联系机制,关心关爱特殊困难学生,通过多种方式做到家庭走访全覆盖,宣传资助政策,传递党和政府的温暖,构建学校、家庭和社会协同育人机制。

4.校学生资助管理将定期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约见面谈等方式进行核实。

5.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信息库整合了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下发和省内相关部门认定的特殊困难学生,全国和省内相关部门已对此类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依规履行了认定流程。各学院在核实学生是否正常在籍在校的基础上,要进一步简化特殊困难学生的资助流程,根据实际情况主动取消申请手续,取消证明材料,取消名单公示,逐步实现政府资助“免申即享”,确保应助尽助。

6.全面取消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盖章要求后,学生资助申请实行“诚信承诺制”。各学院要重视开展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申请认定学生要接受其他学生的监督和评议,应诚信提交申请,同时对获得的资助资金做到合理使用,发挥资助资金的作用。

7.本次所有建档学生均需按照《江苏省学生资助信息平台学生端操作指南》(附件1)和《江苏省学生资助西南西平台教师端操作指南》(附件2)在江苏省学生资助信息平台中申报与审核。

     附件:

江苏省学生资助信息平台学生端操作指南.pptx

江苏省学生资助信息平台教师端操作指南.pptx

2023-2024学年秋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汇总表.xlsx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9月13日